滨州最低工资调整/滨州最低工资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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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内各地市最低工资标准
1、截至2025年7月1日,山东省内各地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2、山东省德州、聊城、菏泽三地全部县区划为最低档(月最低工资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17元),主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排名及产业结构相关,具体分析如下:最低档划分依据山东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21元、19元、17元。
3、山东省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已出炉,从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分为三档,第一档为2400元,第二档为2210元,第三档为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针对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一档是24元,第二档是22元,第三档是20元。

邹平市25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邹平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仍为月最低工资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20元。以下是具体说明:当前执行标准的依据根据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信息,自2023年10月1日起,邹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截至2025年,尚未有新的调整政策出台,因此当前仍沿用这一标准。
2、第一档标准:滨城区(含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该标准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鲁政字〔2025〕140号文件中划定的全省第二档标准一致,体现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省级统筹的衔接。
3、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4、滨州最低工资标准:滨城区(含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这一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相较于之前的标准有所提高,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进一步保障。
5、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类:滨城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别是1300元和13元。
6、具体来看,滨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邹平县、博兴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定为480元,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为15元。相比之下,沾化县、惠民县、无棣县和阳信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较低,为43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元。
山东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1、山东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上调,调整后分为三档,最高档增至2160元/月,最低档增至1818元/月,惠及全省35万名失业人员。调整依据与机制山东自2018年起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失业保险金按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2、综合来看,山东省部分地区和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对较高,其中山东省部分地区最高可达2160元/月,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为2115元/月。山东省部分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较高自2025年10月1日起,山东省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
3、德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1818元,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较此前增加180元。调整依据与标准此次调整依据德州市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最低工资标准,按其90%的比例确定失业保险金水平。
4、调整依据与背景此次调整源于山东省对最低工资标准的修订。根据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例如,若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400元/月,则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400×90%=2160元/月。青岛市上述七区因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此基准,故失业保险金随之调整。
5、各个地方的失业金标准并不一样。不同地区会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不同的失业金标准。以山东为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同市(区)、县(市、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存在差异。
6、自2025年10月1日起,烟台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式上调,调整后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989元;市直及其他区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160元,两个档次均较此前上调180元。调整依据与背景此次调整依据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联动上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