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最低工资调整,广西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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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5年最低工资是多少
1、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2、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3、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类地区为2200元/月,适用范围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及东兴市;二类地区是2040元/月,适用于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三类地区为1870元/月,适用于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4、二类地区涵盖贵港、玉林等市城区,其经济发展水平次之,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元/小时。三类地区则包括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较低,为19元/小时。
5、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上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涨幅。地区划分及标准:一类地区包括南宁、柳州等市城区及东兴市;二类地区为贵港、玉林等市城区;三类地区是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6、百色市市区属于二类地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40元/月。这一标准是针对该地区所有符合最低工资规定范畴的岗位而言的,公益性岗位作为其中一部分,理论上其工资水平不应低于此标准。

广西工资调整最低工资是多少钱
1、广西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一类地区(南宁、柳州等市城区及东兴市)月最低工资22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4元/小时;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等市城区)月最低工资20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7元/小时;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月最低工资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元/小时。
2、广西摆地摊没有单独设定最低工资标准,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此类情况,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三类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3、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4、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一类地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元。二类地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5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元。
2、广西钦州市最低基本工资是710元。 2010年9月1日,自治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9月起,全区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根据会议精神,钦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580元提高到710元。
3、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以及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10元,每小时15元。 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80元,每小时13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第一档: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城市,以及东兴市,适用1810元/月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15元/时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属于该档范围,因此执行此标准。
第三档标准覆盖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月最低工资为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4元。这一调整考虑了县域经济相对薄弱的特点,旨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需综合考量当地就业状况、物价水平、居民消费支出等因素。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工资最低标准
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调整前(2023年11月起执行),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1990元、二类1840元、三类16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1元、二类16元、三类17元。
第一档: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城市,以及东兴市,适用1810元/月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15元/时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属于该档范围,因此执行此标准。
当前(自2023年11月开始执行)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地区1990元/月,二类地区1840元/月,三类地区1690元/月。2025年调整方案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拟调整为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对应小时最低工资分别为24元、7元、19元。
广西最低工资标准2020
年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15元/时。
第二类地区:涵盖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此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次之,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兼顾企业负担与劳动者权益。第三类地区:包括广西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第一类地区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该区域实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此类标准适用于经济较发达、生活成本较高的城市中心区域,覆盖了广西大部分主要城市。第二类地区涵盖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
第一类地区: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城市,以及东兴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这类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生活成本较高,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