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最低工资调整(百色市右江区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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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资调整最低工资是多少钱
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一档为2200元,这一标准适用于广西全区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即每月正常工作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此数额。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一档为24元,主要针对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如兼职、临时工等,按小时计酬时,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该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第一档: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城市,以及东兴市,适用1810元/月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15元/时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属于该档范围,因此执行此标准。
广西百色底薪是多少
1、综上所述,广西百色的底薪(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这一标准的执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百色基本底薪为2040元/月。根据广西人社部门2025年3月的最新文件,关于百色基本底薪的详细情况如下:调整情况:百色市区被划分为二类地区,其月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为2040元。这一调整与2024年的标准相比,提高了200元,体现了对劳动者收入的保障和提升。执行时间: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 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若方案通过,百色市市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拟调整至 2040 元/月,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调整为 7 元;百色市各县、自治县(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拟调至 1870 元/月,小时最低工资 19 元。
4、广西的底薪(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分为以下三类: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这些地区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这些城市通常是广西的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对较高。

百色2025年最低工资是多少
1、广西百色公益性岗位2025年最低工资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百色市市区属于二类地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40元/月。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 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若方案通过,百色市市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拟调整至 2040 元/月,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调整为 7 元;百色市各县、自治县(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拟调至 1870 元/月,小时最低工资 19 元。
3、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4、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5、广西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且不同地区标准不同。
广西最低工资调整后工资多少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为三类,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4元/小时;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40元/月,小时标准7元/小时;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小时标准19元/小时。
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